台灣當局已批准其關鍵加密貨幣立法的新草案,針對與穩定幣及其他數位資產相關的無照或詐欺活動,引入了嚴厲的處罰措施。
週五,當地新聞媒體報導,行政院於4月2日通過了虛擬資產服務法(VASA)草案,標誌著台灣監管加密資產邁出了重要一步。
VASA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FSC)於去年提出,支持台灣當局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(VASPs)和穩定幣發行者建立全面加密貨幣框架的努力。
2024年,FSC全面改革了其反洗錢(AML)框架以納入加密貨幣業務,為VASPs增加了更嚴格的AML指引,並要求所有數位資產公司在2025年9月前完成AML註冊。
行政院長卓榮泰解釋,新框架將分四個階段逐步實施,包括產業自律和AML合規註冊系統。他補充說,這些措施旨在增強虛擬資產交易的安全性、試行託管服務,並支持國內金融創新的發展。
根據報導,草案要求VASPs專門在此領域營運,並滿足公司名稱、組織結構和資本的特定標準。金融機構在獲得批准後,也可以在其他業務之外營運VASP服務。
此外,將根據各服務提供者的性質制定特殊法規。例如,交易平台將被要求建立明確的虛擬資產上架和下架指引。
草案還包括對無照和詐欺活動的重罰,涉及加密貨幣偽造、隱匿或價格操縱的犯罪行為,將面臨3至10年監禁,以及最高新台幣2億元(約625萬美元)的罰款。
同時,根據草案,未經許可發行穩定幣的公司可能面臨最高7年監禁,以及最高新台幣1億元(約313萬美元)的罰款。
官員概述了最近通過的VASA草案與FSC原始文本在穩定幣指引方面的主要差異,包括發行和贖回法規、利息或回報限制,以及內部控制和網路安全管理。
根據新草案,穩定幣的發行和贖回必須按面值進行,發行者不得拒絕持有者的贖回請求。發行者也被禁止向其發行的穩定幣持有者支付利息或回報,這與國際趨勢一致。
最後,發行者必須建立並維護健全的內部控制和稽核系統,以及資訊安全管理機制,以確保穩定幣的正確發行和贖回。
FSC副主委陳彥良表示,穩定幣發行目前並不限於銀行,但指出金融機構由於其資本實力和風險管理能力,「通常更有能力滿足相關要求」。
對於其他營運商,將根據其業務性質設定不同的資本門檻和營運保證要求,更多細節將在立法正式通過後公布。
去年12月,FSC主委彭金隆透露,台灣首個受監管的穩定幣可能在今年推出。據Bitcoinist報導,以穩定幣為中心的法規將在VASA批准後六個月內制定,將本地發行的與新台幣或美元掛鉤的代幣推出時間設定在2026年下半年。
副主委陳彥良補充說,監管機構將採用「漸進開放」模式,相關法規將由主管機關與中央銀行共同制定。

